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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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7日,中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军、徐某民、张某彬、高某军涉嫌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。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,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;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本地20余家枸杞企业近30名代表现场观摩庭审,以“庭审+普法”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,为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品牌筑牢法治屏障。

法检协同,精准打击侵权犯罪
庭审中,检察机关紧扣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犯罪构成,围绕证据链完整性、“商标相同性”认定及犯罪数量核查等核心要素进行举证,指控被告人未经授权伪造和销售伪造的“中宁枸杞”注册商标标识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已触犯刑法。检察长作为公诉人,结合案件事实与社会危害性,深入阐释法律适用逻辑,展现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“零容忍”态度,有效推动庭审实质化运行。
以案为鉴,筑牢产业发展防线
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司法机关,组织枸杞企业代表“零距离”观摩庭审,将真实案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。庭审现场,控辩双方围绕“是否属于相同商标”“主从犯区分”“量刑情节适用”等争议焦点展开专业辩论,既彰显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,也让企业代表直观认识到商标侵权所面临的法律责任。一名参与观摩的企业代表表示:“旁听庭审让我们更加清晰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所在,今后一定严格规范商标使用,共同维护‘中宁枸杞’品牌信誉。”
延伸职能,护航区域品牌价值
“中宁枸杞”作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是带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“金字招牌”。此次庭审通过“公开审理+以案释法”相结合的方式,既有力震慑了潜在侵权行为,也向社会传递出“知识产权保护无小事”的鲜明信号。地理标志不仅关乎产业健康发展,更承载着地区形象与声誉,必须以法治手段坚决维护。司法机关主动延伸职能,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,为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平、有序的法治化市场环境。
长效治理,激活产业发展动能
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“检察+产业”协作机制,聚焦地理标志保护、市场秩序规范等重点环节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、开展专项普法等方式,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“个案办理”向“类案治理”延伸,为“中宁枸杞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注入法治能量,以更实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